李悦十三岁时,为自己辩护了一次。
那是她第一次感受到“清白”也需要技巧。
事情不大。数学小测,她考了全班第二,第一名是张嘉铭,成绩常年领先,父母是医生,老师对他几乎有“溺爱”式的偏袒。
试卷发下来不久,就有人在教室角落嘀咕:
“李悦这题,和张嘉铭写的一模一样。”
“她前天不是请假吗?怎么知道这题型?”
“那几道选择题连错顺序都一样……”
传言像潮水一样涨起来。没有明说作弊,却又处处指向她。
老师把她叫去办公室,摊开两份试卷放在面前。
“李悦,我想听听你的解释。”
她没有急着否认。只是拿起自己的那份卷子,缓缓翻了几页,然后把卷子推回去。
“老师,我只解释一点。您可以翻到第七题。”
老师照做。
“嘉铭用的是第一种解法,传统列式,我用的是几何法,分割面积。我用了比他多三行的证明逻辑。”
她顿了顿,语调冷静:“如果我是抄他的,为什么不用更快更简单的方式?”
老师沉默了一会儿,又翻了几页。她不急,站在一旁,看着老师皱眉、比对、思索。
“我们两个思维路径完全不同。”她平静道,“答案一样,只能说明我们都做对了。”
最后老师轻轻点头,说:“行了,你回去吧。”
李悦走出办公室时,听见老师拨通电话:“嘉铭,你来一趟。”
那一刻她没有高兴。只是低头看了眼手指,发现指甲陷进掌心的地方,已经发红。
她在学校第一次感受到:“不是对的人才需要辩护,而是被误会的人必须学会辩护。”
初中三年,李悦很少和人建立真正的友谊。
她有一个“固定搭子”叫沈漫,活泼、外向,嘴甜,总能和老师打成一片。两人组队做辩论练习时,老师常夸李悦逻辑好、表达准,但又补上一句:“可惜太锋利了,要学会柔和一点。”
而沈漫会笑着接话:“她刀锋是直线,我是圆角。我们互补。”
李悦看着她,微微一笑,却始终没有说谢谢。
有一次沈漫问她:“你从不说‘谢谢’‘对不起’这种词吗?”
李悦停顿了几秒。
“在我家里,说这类词是承认你没掌控好局面。”
“所以你家是法庭?”
“差不多。”李悦答。
沈漫没再问。
后来两人因为某次比赛成绩分歧,渐渐疏远。
李悦不觉得遗憾。她早就习惯了所有关系都像合同,彼此对等时才存在,一旦不再对等,就终止。
朋友这种身份太含糊,不如“合作人”清晰。
十五岁那年,李悦家中第一次发生“事故”。
母亲因为批评学校管理方式,遭到学生家长联合举报,说她“教学方式粗暴”“存在情绪压迫”,教育局开始调查。
母亲当时并未主动解释,而是选择了“沉默抗议”——她不再主动请课,不再出席会议。
当舆论发酵到某个极限时,她终于爆发。
“学校不是监狱,学生不是玻璃花瓶。该说的我都说过了,不后悔。”
那天晚上,她喝了酒。
家里空荡,只有她坐在书桌前,一边翻着文件,一边低声说:
“你以后别学我,太硬了不好。”
李悦默默站在她身后,望着那道曾无比坚定的背影,忽然生出一点悲悯。
第二天,她主动找到了一个记者,提供了母亲过往学生的“感谢信”、成绩资料、以及一份教案笔记。
几天后,一篇名为《严师,非恶人》的文章登上了本地公众号,引发关注。
风向开始改变。
而她母亲在看见那篇文章时,只说了一句:
“多亏你了。”
李悦点点头。
她终于意识到:“如果不能改变规则,就利用规则。”
如果语言能保护别人,就也能保护自己。
也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,她真正下决心:要做刑辩律师。要站在那些最复杂、最混乱的战场上,用言辞将真相剥开,哪怕真相是令人厌恶的。
哪怕,自己会因此成为被骂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