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是很严肃、神圣的一件事情。如果你对当时的法律没有深入的研究,就尽量避开法律这些情节,什么主角为穷人打官司,在衙门据理力争,上报中央平反等等。这些情节和现实太脱节了。
而且抛开现实因素,如果你所设定的主角真的懂法律,那么写状纸、辩论申诉等过程最起码要与当时的时代所契合。现实中打官司也知道找个有名的律师。难道去古代,就可以无师自通,对法律了如指掌了?
写状纸不是写作文,连错一个字都可能被驳回。
你以为写份状子就是“我冤枉啊”几个大字?错了。
古代状纸格式极其讲究,有固定开头、结构、措辞和用语,甚至不同类型的案件用的词都不同。清代《文告样式》规定,状纸必须写明:申诉人身份、住所、被告人姓名、事件起因、证据概要、所求判处。每一项都要清楚,不得有空白、误写。
书写状纸不能自己乱写,多数人得找“代笔”或“状师”,而状师本身又是灰色职业——请得起还得担得起风险。写错一个字、言辞不当,轻则被衙门驳回不收,重则说你“诬讼”、“搅讼”,连你一起治罪。
古代状纸是法律文书,不是吐槽贴,更不是网络发言。
“走进县衙喊冤”这种事,不是谁都能做的。
首先,你得是本地编户齐民,否则你的户籍不在管辖范围内,县衙可以拒收你的案件。其次,你要能通过门子、差役、皂隶这一关。县衙不像政务大厅,没预约、没推荐、没托人,根本见不到官。
而且还有“状纸收讫”制度:要么你送礼打点才能“递状”,要么你只能靠月初或特定日子“鸣冤日”排队,排不上就只能回去。至于“击鼓鸣冤”,是特例,不是常规程序。击鼓成功但冤情不实,还要挨打。
光是“起诉”这一步,就足够劝退99%的现代人。
你说你要打官司,你有证据吗?
古代重“人证物证”,你别想着讲逻辑、搞辩论。你要么拿出实物证据(地契、借据、字据等),要么有可信的证人。没有这些?那你就是“空口白话”。
而且证人要身份清楚,得是“良民”(编户齐民),罪犯、奴仆、乞丐、僧道、艺人、外地人、妇女、未成年证人多数不被采信。
比如:你说“他欠我五十两”,对方说“没有”,你说“我家婢女可以证明”——不行,婢女不是可信证人。
最难的是民事官司,比如土地权属、财产纠纷,很多东西根本没物证,要靠宗族谱牒、邻里口供、旧纸契,那都是你得提前准备、保存十几年的材料。穿越者有这个准备?
古代开审,不是你对官讲理,而是对簿公堂:你一边站,被告一边站,中间是官,后面是公差。你必须在当场用简洁、准确、规范的语言表达清楚案情,不能说错,不能乱说,不能激怒官府。
而对方呢?可能请了状师,可能勾结了胥吏,甚至可能是地头蛇、有势力的大户。你一说错就被拦,官听谁的?听你这种身份不明、言辞慌乱、没有文书证据的“原告”?
打官司不是讲道理,是斗资源、斗智力、斗文字、斗心理的系统工程。
你扛得住长达数年的诉讼周期吗?
前面也已经说过,诉讼周期很长。民告官三年未判,民告民五年不决,是常态。
以清代县衙为例,一年可收到数百件民事诉讼,平均每案走完流程需数月;如果对方上诉、拖延、抗辩、翻供、撤案又重提,一个案子拖上五六年不是稀奇事。很多人耗到破产、家人离散、证人死去,最后被迫撤诉。
官府也不是专审你一家案子,人手有限,衙役还要负责治安、征粮、催租、勘地、办差。轮到你,排期都难。
穿越者如果没有大量金钱、稳定人脉、政治后台,只靠嘴打官司?基本是慢性自杀。
你能分得清“吏”“户”“礼”“兵”“刑”吗?没弄懂职责你告谁?
古代官制不是你今天“去法院起诉”这么简单。
比如你说地主抢你地,你应该找的是户科管地契、县官裁定;你说人家打你了,那是刑名科属事;你要说对方是外乡奸商,那得报巡检司或驿站所办;你要告朝廷官员?那叫都察院巡按监理。
如果告错门类,状纸立刻驳回,还可能被扣上“妄告”“乱诉”之罪。你真的能理解复杂的衙门职能划分和告状路径吗?
现代人连“交管是归城管还是公安”都常搞不清,更别说古代的五花八门官制结构。
状师帮你写状,你知道他有多坑吗?
代写状纸的人叫“讼师”或“状师”,这些人半路出家,擅长文书、掌握法条、精通套路,但也充满风险。他们有些是民间法律高手,有些是“黑状师”:把你案子写成腌臜事,引官府厌恶;甚至被买通,转头出卖你。
《清稗类钞》中记载:“状师收银五两,写一状,案起后又索三两,若诉不得遂,则举证推责。”许多百姓因为请错状师,白白送命、坐牢、流放。
你穿越后请谁写?谁替你写?你看得懂吗?你判断得出是否专业吗?没有,那你就是跪在法律的陷阱口上。
打赢了判决书是一回事,执行是另一回事。
古代没有“执行局”,判案之后怎么收钱、怎么归地、怎么收债,多半要靠原告自己协调,甚至要出“请役银”请衙役帮你执法。
对方赖账怎么办?跑路怎么办?结党围殴你怎么办?你要不要再写个“诉求不遵判”的二次状子?
哪怕判你赢了,衙门还得看“执行资源”够不够,派不派人,你交不交银。你以为判了就能拿回地、银、田?那是你太理想化了。
告官?那是拿命赌博,不是伸张正义。
“民告官”制度虽存在,但现实极其险恶。你得“越级申诉”,或找监察御史、都察院、巡按、巡抚等直接奏报朝廷。但这得你会写奏章,还得有人递上去、肯传达、有人挺你。
历史上民告官被反告“诬讼”进而杖责五十、流放三千里、杖毙杖残者无数。你穿越者真敢说“我要上告知府”?你写得出“臣某某,民籍某,今有冤情”吗?你敢交给传报员吗?
你以为你是包青天剧里的人设?现实中你就是“刁民”。
一个古代官司的胜利从来不是靠法理,而是靠资源整合能力。
你得有:
身份:要有籍贯、良民身份、熟人作保;
文书:会写或能找人写,懂格式;
钱:请状师、送衙役、上下打点;
时间:坐牢数月、等判数年;
人脉:有族长、邻人、乡绅、幕友为你背书;
脑子:懂法条、会答辩、不乱说;
运气:官愿意审、差役肯查、对方没背景。
你缺一样,你都打不赢官司。
打官司不是一个人“说清楚了就能赢”的事。真正的古代司法,是一个“你不懂法、没人帮、没证据、没话语权”的世界。
穿越者若无根基,轻易喊冤、递状,不仅赢不了官司,还可能陷入长年诉讼泥潭,甚至反坐下狱、流放、杖责、破产、被地方豪强“灭口”。
你不是主角光环下的包拯,也不是永远赢辩论的剧本王。司法是古代最严肃、最不讲“情怀”的地方,是你轻率不了的“深水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