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战乱,是穿越小说中最常见的“机会窗口”:主角一旦察觉要打仗,立马屯粮、囤铁、囤药,准备“发战争财”;要么干脆当个“民间高利贷大户”,银子生银子,坐享其成。
但历史现实是:战争期间物资高度管控,民间一碰就犯禁;放贷牵涉道德、律法、宗族与官府,重者还得坐牢充军。
战争不是发财捷径,而是体制秩序全面紧绷的时期;放贷不是自由金融,而是法道伦理都压制的灰色地带。
战争期间是国家全面戒备期,不是市场自由博弈期。
战争打响时,中央和地方政府首先采取的是:物资征调令;军火禁运令;粮价限控令;商业活动限制令。
整个社会进入“军政主导状态”:物资优先供军;私人贩运需申请批文;擅自囤积居奇者按“扰乱军储”论罪;若“通敌私售”,哪怕一袋米也能判你谋反。
穿越者靠“信息差”来囤货赚差价?信息倒是灵,但你做得大了,立刻被“军需钦差”查封,轻则破产,重则抄家。
军火绝不是你想卖就能卖的买卖,古代军火分门别类地严格管理:
弓箭、刀剑、铠甲、铁枪都属于“兵器”类器械;
火药、硝石、弩机、铁刃、战马等需特批铸造和运送;
宋、元、明、清均有“军器局”“火药库”“马政署”;
民间冶铸兵器者一经查实,“私造兵器”可按“图谋不轨”治罪。哪怕你只是做几根铁矛“卖给农户防身”,也会被兵部巡检抓起来审问“是不是有反意”。你穿越者还想“量产火药卖军队”?你就等着坐天牢吧。
战争最紧要的是粮草、药材、干粮、马匹。
但古代不是“你有我就买”,而是:军粮走“官道”,由户部或粮台分派;军药专由太医院或官方医局配送;民间商人需得军需许可证,且不得在前线设摊;擅自进入军营卖东西,被认为“接触军机、扰乱军纪”;若价格虚高,立刻定性为“乘乱牟利”“哄抬物价”。
明代曾出现一个富商向西南军区送牛肉干,结果价格比平时高了两倍,被直接充公财产、杖责四十。你以为能卖得贵,军官更可能一刀砍了你的头。
地方官对“发战争财”的商人恨之入骨。你想靠战争发家,官员不但不配合,反而可能主动清查你:
历史上,“哄抬军价”被写进《大明律》作为“重罪”;
地方官若不查奸商、屯粮者,会被朝廷“以渎职问责”;
战时还设有“巡仓官”“市价司”,盯紧市场价格;
清代《奏章》中频现“奸商屯粮扰市,予以枷号暴尸三日”;
你主角刚拉两车粮准备抬价,一份“抄铺文书”就送来了。你不是创业,是“与军为敌”。
打仗一开始,国家的第一反应不是开放市场,而是:封锁通道、设关卡;驿路、津渡归军队优先;所有车马需持有“通行文牒”;民船、驿马、脚夫一律被征调;地方设关查粮、查货、查火药,连草药都限制运输。
穿越者想“走南闯北屯物资”?别说驮得动,驿道你都上不了。兵部文书一出,整个县的商队都得掉头。
穿越者第二套路是放贷收息,结果往往更惨。
古代法律对高利贷非常敌视:《唐律》规定,借贷不得年利逾一分(即年息10%);超出部分“债无效”,甚至反被判“谋夺家产”;民间对放高利贷者称“刮骨鬼”“割肉蛇”;村里若有人因借贷而失地、出卖子女,全村都视你为“吸血鬼”;《大清律例》规定,因债务逼迫人卖身、逃亡者,债主充军。
你穿越发明了“等额本息”?你会等来“乡约吊打”。放贷不是开银行,是找死。
别忘了你是在古代,一个人无法脱离家族:宗族设“宗法会”“义庄”,规定成员不得重利放贷;若有人放高利贷导致“族人失地”,会被驱出族籍、废祀断亲;很多地方明确记载“放债取息者不得列祠堂”;村中开债铺者常年不得参加集市、公祭、婚丧活动;你穿越后放贷给邻村“种田户”?一转身,你就成了整个乡里的“共敌”。
朝廷对商人“非法放贷”有专门惩罚机制。不是说只有贪官犯法才坐牢,古代普通商人放贷过界也照样治罪:
清代规定“典当钱不得月利逾三分”,否则“罚银十倍,杖六十”;
明代南京一商人因强收欠债,逼死欠债人,被判绞刑;
某些省份规定:商人只许在“牙行”设当,擅设债所即为“非法收债所”;
朝廷不准“商人兼兵”,更不准“商人兼债主兼粮商”,形成“经济独占”;
战时商人更不得放贷,否则将视为“扰乱经济秩序”;
别以为你用Excel记账、发“年化利率”就高端,地方官一看:这不是新型“抽骨债”嘛,抓了!系
放贷的最怕什么?借出去收不回来。
古代恰恰没有任何“信用体系”:债契需两方签押并“送官存卷”才算有效;没有身份证、地址、手机号,跑路就人间蒸发;欠债人若有族人、地头蛇撑腰,你连账都追不了;有人假冒别人签契、拿死者名义借钱;官府多半偏向“本地乡民”,你一个外来人毫无保障。
穿越者靠“贷款软件”收钱?你再聪明,人家一拍桌子:“没借过。”你去找谁说理?
你想发战争财?你需要:背后有朝廷调令;有官府物资通行证;有武装护送商队;有储粮仓、有造器坊、有马厩、有押运兵;
你想靠放贷发财?你得:有祠堂认同、有族老背书;有契约留档、有官府备案;有牙行身份、有高门做保人;能请人写状纸、能找人押账人;
——这一切,穿越者刚落地,有吗?
幻想“发战争财”“开贷收息”不是经济头脑,而是政治盲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