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么快?”
坤叔惊讶了一下后追问道:“他是不是问了你那个问题?”
沈遇安老老实实的回道:“嗯,就是问丽莎有没有让我帮她赛车的问题。”
“那你怎么说的?”
沈遇安沉默了一下道:“照实说的!”
电话里先是传来些许粗重的呼吸声,随后就是一阵破口大骂道:“你个扑街仔,老子跟你说的话都是放屁啊?你知不知道承认了事情有多严重?我告诉你,丽莎那丫头要是没事还好,一旦她死了,你他妈的就有大麻烦了!”
沈遇安皱眉道:“坤叔,说到底,这件事跟我有个毛关系啊?既不是我让丽莎去参赛的,又不是我把她撞下去的。我就是拒绝了她的请求而已,难道这也不行吗?你说他们家很有势力,可再有势力也要讲理吧?”
坤叔气的冷笑一声道:“讲理?我告诉你,丽莎活着,这些道理会留给她讲。可要是丽莎一旦死了,就没有什么狗屁道理可讲了。对于某些层面的人来说,他们的意愿就是道理!你活了这么多年,难道连这个道理都不懂?”
沈遇安默然,片刻后开口道:“坤叔,不管怎样,我还是想做一个敢作敢当的男人!”
“你……”
坤叔气的有些失语,顿了一下才道:“你特么算是白活了!”
“………………”
沈遇安敬重坤叔,所以他没有反驳。
僵持片刻后,坤叔才叹息道:“这件事你别管了,就这样吧!”
“坤叔……”
坤叔没好气道:“别特么叫我坤叔了,老子做人逼格没你高,以后叫我阿坤吧!”
“…………”
时间一晃又过去了一个星期,眼看就要中秋节了。
这些天公司也把深圳和广州的线下店落实了,如今只要等到重庆和贵阳那边的两家店也筹备好,公司就可以正式开业了。
不过这些天沈遇安一直在时刻关注着丽莎那边的消息,每天接到磊子的电话时,他都生怕听到“人没了”三个字。
不过也不知道是丽莎命硬还是沈遇安运气好,在第九天的下午,磊子再次打来了电话。
“安哥,好消息。”
“丽莎醒了?”
“嗯,我师傅刚刚跟我说的,丽莎已经醒了,并从重症监护室转移到了普通病房。”
得到确认后,沈遇安悬着的心也总算落地了,同时他也在心里感慨,这丫头真是属蟑螂的,真难杀。
中秋节放假前一天,沈遇安给每个员工发了五百块钱红包和一盒月饼做为福利,并在晚上组织了所有人进行了聚餐。
不过在吃饭的时候,他却意外在员工之中看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。
“纪琳?”
纪琳见状红着脸起身道:“沈总好。”
“你也是我们公司的员工吗?”
纪琳微微点头道:“嗯,我是公司宣传推广部门的。”
沈遇安不禁感慨世界好像也没想象中那么大。
见纪琳还是有些害羞,于是便笑道:“怎么还是那么爱脸红啊?”
纪琳偷偷看了一眼沈遇安没有说话。
沈遇安见状也不好在众目睽睽之下继续跟她说什么,于是便笑道:“赶紧坐下吃饭,以后在公司遇到什么问题就去找我或者找程总。”
纪琳连连点头后,低着头不敢看其他同事的目光。
这时负责行政和人事的女主管笑道:“原来小纪和沈总认识啊!”
沈遇安点头笑道:“对啊,纪琳爸妈以前是我的房东,我在他们家住了好几年呢!”
正所谓说者无心听者有意,更何况还是负责人事工作的人精呢。
一场聚会下来,气氛显得非常融洽,不过这也给沈遇安和朝闻道留下了一个更大的疑惑。
那就是二师兄这家伙到底能喝多少?
沈遇安给他算了一下,这顿饭下来,这家伙至少喝了两斤多白酒和十几瓶啤酒,但他走路说话却不见多少醉态,好像和一瓶和十几瓶没什么区别。
散场的时候,沈遇安也喝多了,走起路来有些摇摇晃晃的。
就在他刚走到酒店大堂的时候,一道身影就从沙发上起身快步迎了上来,而后一把搀扶住了他的手臂。
沈遇安看着突然出现的燕清舞,眼神里带着明显的惊讶道:“咦?你怎么来了?”
燕清舞笑道:“就知道你今天会喝多,所以我吃过晚饭就过来等着接你回家呀!”
一句话一个微笑就如同一场春雨浇在了干枯的大地上,它滋养的不仅是内心,还有沈遇安的灵魂。
这一幕被在场所有人看在了眼里,无论男女,他们眼中除了对燕清舞容貌的惊艳之外,剩下的全都是羡慕和感叹。
唯独人群里一个有些怯懦的眼神里闪过一抹失落和自卑,但很快就被祝福替代。
回去的路上,沈遇安放下车窗躺在副驾驶座位上,任由速度带起的风吹拂着脸颊,大脑在随之变得清醒了许多。
“燕公主。”
“嗯,怎么了?”
“没事,就是想叫叫你。”
燕清舞抽空看了一眼沈遇安,嘴角露出一抹莞尔的笑容。
沈遇安闭上眼睛喃喃道:“虽然我的事业还没有取得成功,可今晚我却真的感受到了人生巅峰的快乐。”
“真的吗?是公司有什么好消息吗?”
沈遇安微微摇头后看着燕清舞道:“不是,是因为有你陪着我!”
燕清舞单手扶着方向盘,另一只手握住沈遇安的手柔声道:“傻瓜,这是我们一辈子的约定呀!”
第二天是中秋节,沈遇安一大早就和燕清舞一起忙活着中午的饭菜,因为晚上燕清舞要回去陪她爷爷,所以他们就只能在中午先团圆一下了。
其实沈遇安很想陪燕清舞一起回去看望她爷爷的,可考虑到燕海清的身体刚刚恢复,所以他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。
燕清舞对此也表示愧疚和理解,并对沈遇安承诺很快就会有机会的。
下午,两人在停车场相拥告别后,沈遇安直接开车来到了南头古城。
当然了,他来这里绝对不是为了温慈,而是朝闻道和二师兄都住在这里。
不过事情往往是越怕什么就越来什么,沈遇安刚刚停好车,旁边空位上就开进来了一辆霸气威猛的悍马。
温慈从车上跳下来后,看着沈遇安有些意外和错愕,而后又看向眼前这辆崭新的巴博斯,沉默了一下道:“什么时候买的车啊?”